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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槽罐车20-50吨,特别是火车槽罐车,量还是很大的,根据石化规等规范,甲乙类储罐与建筑、道路等都是有安全距离的要求的,但是槽罐车是移动式的,可能在马路上,离的街道 房子等都很近,1、这个防火间距适用在这种场合吗?槽罐车需要有安全距离吗? 2、另外槽罐车长时间停放相当于一个固定的甲乙类储罐,这个又有安全距离要求吗? 望指教!
想说一个每个规范条文都是有适用范围的。不能把一个规范的条文规定满世界搬。石化规的适用范围: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的防火设计。
可以参照最新消防设计规范,我个人理解为虽然你这个使用部位是石化企业内,但是他的消防设计还是需要依托**制定的制度来完成设计和施工。
3.4.4 高层厂房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 燃材料堆场(除煤和焦炭场外)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 4 章的规定,且不应小于 13m。 条文说明 图示 3.4.5 丙、丁、戊类厂房与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均为一、二级时,丙、丁、戊类厂房与 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应符合下列规定: 条文说明 图示 1 当较高一面外墙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或比相邻较低一座建筑屋面高 15m 及以下范围内的外墙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2 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无天窗或洞口、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 1.00h, 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墙上开口部位采取了防火措施,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 小,但不应小于 4m。 3.4.6 厂房外附设化学易燃物品的设备,其外壁与相邻厂房室外附设设备的外壁或相邻 厂房外墙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规范第3.4.1条的规定。用不燃材料制作的室外设备, 可按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确定。
附录B 防火间距的计算方法 B.0.1 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外墙的最近水平距离计算,当外墙有凸出的可燃或难燃构件时,应从其凸出部分外缘算起。 建筑物与储罐、堆场的防火间距,应为建筑外墙至储罐外壁或堆场中相邻堆垛外缘的最近水平距离。 B.0.2 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为相邻两储罐外壁的最近水平距离。 储罐与堆场的防火间距应为储罐外壁至堆场中相邻堆垛外缘的最近水平距离。 B.0.3 堆场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为两堆场中相邻堆垛外缘的最近水平距离。 B.0.4 变压器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为相邻变压器外壁的最近水平距离。 变压器与建筑物、储罐或堆场的防火间距,应为变压器外壁至建筑外墙、储罐外壁或相邻堆垛外缘的最近水平距离。 B.0.5 建筑物、储罐或堆场与道路、铁路的防火间距,应为建筑外墙、储罐外壁或相邻堆垛外缘距道路最近一侧路边或铁路中心线的最小水平距离。
1.肯定不适用,就像二楼说的每个规范都有适用范围,不能像三楼,找了个建规的内容,就往上抄。 2.危险品槽罐车的停放,理论上只能停放在专用的停车场,或者厂区的装卸车站,不能随意的停放在马路,居民区等位置,这是违法的。而所谓的安全距离也应该是停车场或者装卸车站的安全距离,而这些场地的安全距离都可以在相应规范中找到。
如果是液化气槽车,不可做储罐使用,参照劳动部1994年文件。
这个要确定的是,槽车、罐车这种不能当工艺储罐使用,也不应长期停放在公司的某个地点 当然撬装式的除外,毕竟他的动力车头是脱开的 河北盛华事故,出事的大多是厂区围墙外的待进厂的卡车司机,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是不让货车进厂过夜的管理体现 不过罐区、充装站正规设计的时候已经把防火间距考虑到了,应进指定地点作业